宠物食品进口报关时,可根据《宠物饲料标签规定》等相关要求,规范标签内容与格式,确保信息准确完整,从而避免标签审核不通过。具体方法如下:
① 确保标签信息完整:标签应标示产品名称、原料组成、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、净含量、贮存条件、使用说明、注意事项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等信息。例如,原料组成需按加入重量降序排列,且原料名称应与《饲料原料目录》一致;宠物配合饲料的通用名称应标示 “宠物配合饲料” 等字样,并标明适用动物种类和生命阶段。
② 规范语言表述:进口宠物食品包装上必须有中文标签,且中文标签内容应与外文标签一致。所有强制性标识内容均应使用规范中文表述,字体应清晰醒目,易于辨认。
③ 标注必要声明:宠物饲料产品标签应当在醒目位置标示 “本产品符合宠物饲料卫生规定” 字样。含动物源性成分(乳和乳制品除外)的产品应当标示 “本产品不得饲喂反刍动物” 字样。若为处方宠物配合饲料,还需在醒目位置标示 “请在执业兽医指导下使用” 字样等。
④ 保证日期标示准确:应标示完整的年、月、日生产日期信息,进口产品中文标签标示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当与原产地标签一致。如采用 “见包装物某部位” 的形式,需标明具体部位,且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标示不得另外加贴或者篡改。
⑤ 符合其他相关要求:宠物饲料产品应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。同时,标签上若有关于成本、功能、特性等声称,需具备相关证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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