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保健食品概念及名称的确定长期没有定论,世界各国依照该国对它的理解,有许多不同的认识。美国将其命名为“功能食品”(Functional Foods)。实际上,功能食品一词最早是由日本提出的。
早在1962年,日本厚生省的文件中已给功能食品下了定义:“功能食品是具有与生物防御、生物节律调整、防止疾病、恢复健康等有关功能因子,经设计加工,对生物体有明显调整功能的食品。”
1990年11月日本提出将“功能食品”改为“特殊保健用途食品”(Food Specified Health Use);韩国曾称保健食品为“疗效食品”(Therapeutic Foods)。德国将这类食品称之为“改善食品”。欧洲各国普遍采用“健康食品”(Health Foods)一词或“功能食品”(Funcitional Foods)。此外,国际上还有营养食品(Nutritional Foods)以及美国科学家提出的“药用食品”(Phama Foods)的称谓。
基本特征
按照人体所需要的营养物质成份,从天然植物、蔬菜、水果及奶制品等物质成份提取制作而成,对人体的使用来说可以按清、调、补三个方面分类配制。
保健食品的基本特征
保健食品无论是哪种类型,它都有出自保健目的,不能在很短时间内改善人的体质,但长时间服用可使人延年益寿。
保健食品的原料组成有多种方式,近年来出现了以中草药为原料的组成方式,而中草药用于人类保健自古就有。古人将中草药分为上品药、中品药、下品药。上品药用于人体保健,加之中、下品药按君、臣、佐、使配伍,对症下药以治疗疾病。《神农本草》和《本草纲目》中说:“上药养命以应天,无毒、多服、久服不伤人。欲轻身益气,不老延年者,本上经。”。南朝名医陶弘景说:“上品药性,亦能遣疾。但势力和厚,不为速效。岁月常服必获大益。”。其他中草药一般都有一定的毒性。可见古人深得用中草药对人体保健和治病的精髓。
保健食品的开发生产和服用与药品不同,尤其是以中草药为原料的保健食品。保健食品不可能具有象药品一样的治病的速效性,但要求它必须无毒。
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。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,具有调节机体功能,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。
1.由通常食品所使用的材料或成分加工而成。
2.以通常形态和方法摄取。
3.标有生物调整功能的标签。
根据日本功能食品专家千叶英雄意见,功能食品必须具备如下六项条件:
1.目的指南、制作目的明确(确有明确保健功能);
2.含有已被阐明化学结构的功能因子(Functional Factor)(或称有效成分);
3.功能因子在食品中稳定存在,并有特定存在的形态和含量;
4.经口服摄取有效;
5.安全性高;
6.作为食品为消费者所接受。
(一) 中文标签备案中国进口食品、饮料经销商根据中国《食品标签通用标准》和有关规定准备下列申报文件后。
到当地商品检验检疫局领取表格后申办:(可委托进出口代理申办)备案中文标签所需的资料:
1、标签检验监管备案表(申请书);
2、原外文标签样图片(前和后的标签资料);
3、原外文标签翻译件(前和后的标签资料);
4、中文商标设计样张(前和后的标签资料);
5、食品、饮料的原产地证明;
6、中国经销商营业执照、电话号码;
7、外国生产商公司名称;
8、食品、饮料的样品(一般各3~5包/瓶;有时按需要会多抽取几包/瓶);
9、国家商检局办证部门需要的其它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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